关于反映“城管执法锁车”问题的回复
网民诉求:
宿松城管执法人员直接将车辆上锁,也不告知其后续处理流程,对城管执法表示质疑。
县城市管理局回复:
关于网络反映的某流动商贩质疑宿松城管执法态度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络关注的城管执法路段位于宿松商城主干道,该处常因占道经营致使堵塞交通,群众投诉较多。
2024年1月5日10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宿松商城巡逻发现,该主干道又有多辆三轮车流动摊贩售卖食品,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劝导,大多数摊贩已自行离开,只剩招牌名为“陈汉豆腐”摊贩继续使用喇叭叫卖、拒绝离开。在多次劝说无效后,执法人员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三轮电动车进行上锁处理,并现场对其进行短暂宣传教育后解锁放行,未予以处罚,也未发生口角冲突,整个过程前后约十分钟。该摊主所称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
经调取日常巡查记录,该摊主常年在县城区使用喇叭售卖豆制品,因占道经营、使用喇叭叫卖多次被群众投诉,数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执法教育,仍拒不改正、不服从管理。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全县居民的日常生活,社会关注度高,从严管理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我局始终秉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理念,坚持多以柔性执法,劝导教育为主的方法服务群众,但对多次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商主将依法予以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