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园林路小吃街摊位安置等诉求”问题的回复
网民反映:
园林路小吃街摊位、安置摊主等诉求。
县城市管理局回复:
关于网民关注的小吃街摊位安置等有关诉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予以核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摊位数量变化问题
2020年,为有效解决园林步行街周边摊贩占道、车辆乱停放等一系列问题,经多方论证后,决定将县五车队闲置用地建设成便民停车场及小吃摊点群。
根据前期规划,拟建小吃摊位84个。但因为场地有限,根据停车场建设的需要,通过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建设摊位数量42个。
二、关于第一批摊位安置情况
在前期项目谋划的同时,我县组织对步行街周边摊贩进行了摸底登记,共计为27户。随着小吃街项目落地,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县制定了摊位分配方案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依照分配方案要求,我县及时向社会公示第一批准入资格摊贩,第一批准入共计24户(3户因存在异议被举报取消资格),整个分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周边摊贩得知园林步行街建设小吃街的消息后,陆续到园林步行街摆摊设点,增加了不少的临时摊贩,借此想取得摊位分配的资格,在前期接待工作中,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已予以说明。
三、关于第二批摊位摇号问题
为进一步体现公正公平,2023年10月23日,我县发布了《关于林园小吃街第二批准入资格摇号的通告》,明确了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结束后,通过政府网、小吃街现场张贴等形式,对61户合格人选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在县公证处和县国资办监督员全程监督下,摇号确定18户为第二批准入资格人员,结果分别在县政府网、小吃街现场予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第二批摊位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规。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探索摊点群规范管理做法,利用闲置空地,持续打造停车场小吃街新模式,请您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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