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烟花爆竹市场混乱”问题的回复
网友反映:
烟花爆竹市场混乱
县相关部门回复:
针对网络关注的“烟花爆竹市场混乱”等问题,县公安局、市监局、供销社、应急局等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截至目前,我县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宿松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宿松县顺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均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共有在公安机关备案的烟花爆竹配送车辆22辆,具有资质的配送、押运各22人,配送车辆和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具备烟花爆竹配送能力,能够满足烟花爆竹配送服务需要;我县共有779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依法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基本实现保障安全、合理布局、安全规范、便民利民、适度竞争的目标,烟花爆竹市场不存在独家管理经营情况。
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现有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目录未将烟花爆竹价格纳入其管理范围,即属市场调节价范畴,其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经营成本等因素自主定价。近期由于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提高了烟花爆竹产品的出厂价(上涨幅度为10%-15%),县内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经营成本等因素,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上调幅度为3%-5%。
我县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今年已查处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等行为10起,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网点21家。
7月11日,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应急局等部门联合再次约谈了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配送行为,严禁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下一步,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将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垄断价格等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以上回复,如您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宿松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6--7811166。感谢您对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