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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偿献血为何设置‘硬性’规定”问题的回复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卫健委  作者:    时间:2023-07-03 16:25:54   

网友反映:

  无偿献血,为何设置“硬性”规定


县卫健委回复:

  针对网络关注的偿献设置规定的问题,县卫健委将有关情况回复下:

  经核实,临床用血量一般为单次1.5个单位(200ml为一个单位)以上,为减少患者输注多人血液时可能产生的损害风险,上级部门要求各地积极动员献血人群以300ml、400ml/人参与献血。今年4月份开始,各地血站采血规格多为300ml或400ml,并未对献血量进行硬性规定。

  县血站当天到乡镇采血,由于未携带200ml的血袋,当天现场无法采集200ml的血液,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释不到位造成误解。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再次表示歉意。

  我委已督促县血站进一步改进工作,为广大献血爱心人士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安全的献血服务。感谢您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以上回复,如有疑问,请联系县卫健委,电话:0556-7821564。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