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乡卫生院购买药品收取审核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回复
网友:在乡卫生院购买药品收取审核费是否合理?
九姑卫生院回复:
12月30日接到网友发帖“在乡卫生院购买药品收取审核费是否合理”的问题,九姑卫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回复如下:
我院收取的11元费用是按规定所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2元,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因工作人员失误错误表述为“审核费”。我院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此造成的误会深表抱歉。
若网友对此收费还有异议,可及时与我院联系,联系方式:180753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