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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公开曝光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 字体:    稿件来源: 安徽法制报  作者: 通讯员 方涛 记者 陶国萍   时间:2022-04-27 09:08:45   

  本报讯(通讯员 方涛 记者 陶国萍)“法官,我把钱还掉,你们把我的曝光撤销掉吧,太丢人了。”4月16日下午,随着最新一批次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失信曝光名单的公布,“失踪”半年之久的被执行人项某某主动联系法院,兑现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其应尽的给付义务。至此,一起民间借贷案就此执行完毕。这是该院全体执行干警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创新工作方式,以实际行动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以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的一个缩影。

  周某某与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宿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项某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借款90450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执行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项某某与周某某就还款达成一致意见,但项某某在兑现了两笔钱后违背了还款承诺,并玩起了“失踪”。鉴于此,承办人将案件恢复强制执行,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恢复执行后,承办人多次电话联系项某某,督促其尽早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同时三次前往其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调查,但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而项某某还款意愿不强烈,还款期限总是一拖再拖,承办人果断对其进行了公开失信曝光。在曝光的威慑下,项某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其应尽的还款义务。【2022年04月26日 第3版】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