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礼金、礼品或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等行为;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工作上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日前,在凉亭镇巡察反馈各项议程完成后,县委巡察办现场发放巡察“后评估”调查问卷,邀请参会人员对巡察组纪律作风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评估。
为进一步强化巡察干部作风纪律建设,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宿松县积极推动落实巡察双向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明确方法措施,对巡察组在进驻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细化分析,做出具体评价,以监督促巡察干部担当作为,严防“灯下黑”。
“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可以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此次巡后评估与巡察反馈同步进行。评估过程中,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围绕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遵守保密规定等9个方面29项具体指标的现实表现进行考评。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开支、接受信访等方式开展综合测评。在刚刚结束的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中,共对2个巡察组的纪律作风进行了评估,发放调查问卷190份,开展个别谈话16人次。
“从评估情况看,巡察组在驻点巡察期间,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情况较好,受到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的肯定,未发现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问题。”县委巡察办将“后评估”情况汇总后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后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参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开展‘后评估’是巡察机构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有效抓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优化评估内容,改进评估方式,强化评估效果,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巡察干部行为,着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巡察铁军。(通讯员 石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