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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以检查评估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稿件来源: 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4-12-17 16:57:35   

  “某乡镇常态化组织召开整改调度会,同时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指导有力有效,巡察整改成效明显,同意评定为‘好’等次。”近日,十五届宿松县委组织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第七轮巡察整改检查评估综合报告,同意检查组的评估意见。

  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宿松县委通过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整改检查评估,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有力有效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县委巡察机构联合组建检查评估组,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问题以及成果运用等情况开展检查评估。针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办分别向被检查单位发出任务交办单,将检查评估发现问题予以交办,并监督交办任务整改落实到位。

  据统计,今年共组织开展三轮次整改检查评估,共完成对17家单位的“验收”,并评定“好”等次单位4家,“差”等次单位1家。针对“差”等次的被巡察党组织,责令重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再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再验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目前,因巡察整改不力7家单位“一把手”先后被约谈。同时,单位年度考核严格兑现“扣分制”,释放从严整改的强烈信号。

  为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办法(试行)》,对检查评估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为巡察整改提供制度化支撑。

  “巡察整改检查评估是巡察及整改的继续,是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态度的再验收。我们通过组织高质量的整改检查评估,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升温加压’,真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强调。(通讯员 石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