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们本次在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清单提供给你们……”近日,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督察组向县委各巡察组分别提供了被巡察单位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清单。
今年以来,宿松县委探索建立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督察贯通融合机制,双方坚持在巡前会商、巡中进驻、巡后督促等方面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前会商研判,做足准备功课。巡察进驻前,县生态环境分局向县委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清单,县委各巡察组向县生态环境分局介绍政治巡察监督要点,双方就各自监督要点进行充分会商,并明确任务分工,为巡察进驻做足功课。
巡中同步进驻,精准发现问题。驻点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县生态环境分局重点针对各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及时将督察发现问题清单提供给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将重点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并同步移交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
巡后督促整改,发挥震慑作用。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最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通过解决问题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反馈后,双方共同监督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并通过核对整改台账、实地督查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同时,双方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严防问题整改“反弹回潮”,坚决守护巡察权威。
“在本轮驻点巡察期间,我们推行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督察‘同频共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深度融合,实现‘1+1>2’的政治效果。”该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贯通融合机制,有力有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通讯员 石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