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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制定工作指引 助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 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4-10-16 10:44:42   

  “通过梳理这起事实的主观因素、情节手段、行为后果等方面,结合现有证据来看,有必要向审查调查组提出补证意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组人员正围绕案件开展业务探讨。

  为对标“二十四字”方针开展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以重点自办案件为切入口,制定了《宿松县纪委监委重点自办案件审理组工作指引(试行)》,从人员组成、案件范围、工作流程三个方面为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导向。

  人员组成明确,以“优”字为基。该工作指引明确了审理组成员由分管副书记、主管常委、审理室全体人员组成,在审理个案时,可从系统内择优选定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加入。审理室发挥“带头审”作用,为形成面对面探讨、手把手指导、点对点细化的“传帮带”审理格局注入“原动力”。

  程序要求明确,以“准”字着力。该工作指引全过程梳理了提前介入审理、正式移送审理、制作阅卷笔录、会商沟通、报备报批、上会汇报、法法衔接等审理环节,同时也为进一步写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意义方向明确,以“严”字兜底。制定该工作指引,是补短板、强弱项的探索之举,也是审理关口前移的积极体现,更是深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达到以案促审、以审促查良性循环的“试金石”。

  “下一步我们将用好工作指引,完善重点自办案件审理方式,打好案件审理与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组合拳’,发挥案件审理对查办案件质量的牵引推动作用,督促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办‘铁案’与‘精品案’理念,提升纪法素养、履职能力,推动整体案件质量迈上新台阶。”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吴钱文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