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都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守护夏季出行安全。《宿松交警在线》开辟《曝光台》对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疲劳驾驶;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飙车炸街违法犯罪;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和三人同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本期随机曝光20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
交警提示:《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然而部分市民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出台后,依旧我行我素,把戴头盔看做是一种“累赘”,在驾驶电动车时有的将头盔挂在车把上;有的放在车篮里;有的放在车箱里,看到交警检查就拿出来做做样子。
头盔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有效保护头部,减轻或者避免伤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该类交通事故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佩戴头盔后事故死亡率降幅达65%。将头盔挂在车上是驾驶人自己忽悠自己,而不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