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纪委监委:巡察建议开“良方” 专项治理挖“病灶”
宿松融媒讯 “宿松县探索建立‘巡察建议书’制度,向县政府发出乡镇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村级工程管理漏洞大等共性问题建议书。”在今年上半年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县委巡察工作典型做法得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宿松县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针对巡察监督中发现共性和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通过开具整改“良方”,推动开展专项治理,深挖“病灶”,达到建议一类、完善一批、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
为确保巡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巡察办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定期监督被建议单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指出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下步整改要求,从严监督整改落实。
“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乡镇(街道)往来款核查清理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具体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累计清理暂存类款项23814.6万元,暂付类款项20853.52万元,巡察整改取得明显进展。”不久前,县财政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乡镇往来款清理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
据统计,今年以来,针对巡察发现的乡镇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国有企业投资风控能力不足、代理机构管理不到位及违法企业惩戒不够等共性和突出问题,县委巡察办共向县政府、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发出巡察建议书5份,推动开展5大专项治理,有力祛除“顽瘴痼疾”。
同时,为规范巡察建议,今年县委巡察办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建议工作暂行办法》,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巡察建议书这一‘利器’,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发挥巡察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强调。(通讯员 石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