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号)、《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宜民务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就提高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两项补贴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县“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
二、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健全完善“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强化主动发现、主动服务,推进“政策找人”,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
宿松县民政局 宿松县财政局 宿松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