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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的通知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时间:2024-07-02 09:10:51   

  为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建议,防范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声呼应”的有关要求,以在学校建立“你呼我应”工作机制为突破口,督促学校建立“渠道畅通、回应及时、处理得当、回访满意”的食品安全投诉问题或建议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师生和家长“呼”得顺畅,学校“应”得迅速,“应”得认真,“应”得到位,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机制

  (一)畅通渠道。学校应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渠道。学校应公示处理投诉问题的责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责任人为学校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食堂和超市采取承包经营的还应将承包经营单位负责人一并公示;可以利用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线上意见收集处理平台,提高意见收集及处理效率;应在食堂就餐区、食品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你呼我应”的渠道和方式,有条件的可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予以公示。学校可结合实际,采取如定期开展家长接待日、家长陪餐开放日,召开家委会等方式收集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二)快速回应。学校接到投诉后,要第一时间回应。对需要现场处理的,应迅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见面或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均要做到“即呼即应”,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在做好解释的基础上,告知答复时限,并在要求时限内予以答复。对初步判断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立即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教管办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三)立行立改。学校对投诉问题应认真办理。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要直面问题矛盾,面对面、点对点听取投诉人的问题建议,不仅要查清事实,还要分析问题背后存在的管理漏洞、服务短板、薄弱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得放任问题蔓延发展。

  (四)跟踪问效。学校应建立工作台账,指派专人负责记录投诉问题。工作台账内容应包括投诉时间、投诉问题、处置措施、处置时限、处置人员、投诉人满意度等,并在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满意度回访。同时,学校还要定期深入分析投诉问题的类别性质、产生原因等,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是了解师生需求的“重要窗口”,也是密切学校与师生关系的“重要桥梁”,也是连接民心民声的“重要纽带”,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食品安全领域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直面矛盾问题的态度强化履职担当,真正把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你呼我应”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重要内容,一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市场监管所、教管办应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你呼我应”机制,通过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宣传力度。各包保干部要将学校建立并落实“你呼我应”工作机制纳入包保督导内容。

  (三)加强督促考核。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对未认真落实“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或因未及时妥善处置反映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加强督促指导,必要时可对其提示约谈。

  附件

  某某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公示栏(模板)

  (参考借鉴使用)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全(校)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民声呼应”的有关要求,某某学校现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及家长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和建议,更好地呵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食品安全负责人:

  职    务: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

  电子邮箱: 

  另外(学校自己建立受理投诉二维码)

  某某学校(幼儿园)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