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安徽省第5号总河长令、安庆市2024年总河长1号令,进一步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现就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河湖保护工作,亲自擘画国家江河战略,亲自部署推动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一大批长期积累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得到解决。但妨碍河道行洪存量问题未全面消除,侵占水库库容等问题未系统整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二、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乡镇(街道)落实、水利牵头、部门协同”,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总河长要全面安排部署,河长湖长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乡镇(街道)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分办、督办,推动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县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作用,加强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加大涉河湖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推进问题整治。县河长办要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协调推进问题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依法依规整治,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县河长办要组织县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抽查暗访,对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或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排查整治任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县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河湖库管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制止新出现“四乱”苗头性问题。要把河湖库“清四乱”作为河湖长制有关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