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坝乡:法治“邂逅”非遗 走新更走心
宿松融媒讯 “孝道,是传统,正家风呀,享天伦。中华美德记心上,社会和谐家道兴。”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洒在佐坝乡龙门村虞松峦文南词非遗普法传习基地里。一张小条凳,两把二胡琴,三人在练戏,数人齐围观。周边村庄前来围观的群众络绎不绝,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沉浸在这独特的氛围中。
虞观友,56岁,宿松县佐坝乡龙门村党总支书记,宿松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佐坝乡“法律明白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宿松文南词第一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多种角色,弘德尚法的“宣传人”
“将排练场地从室内搬到室外,不光能够弘扬文南词、普及法律知识,形成人人传唱的氛围,还能丰富周边群众的精神生活,涵养文明乡风,增强法律意识哩!”虞观友拉着二胡琴,对笔者说道,眼神中透露出满满的自豪。
走进基地,不仅能探寻文南词的“前世今生”,还有抬头可见的法治文化。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法律援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在文化墙上,这里成了最火爆的“学法点”。优秀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的深度融合,这里俨然是周边最“靓丽”的法治名片。
近年来,虞观友带领其所在团队将弘扬文南词非遗文化和弘德尚法相结合,先后创作了《说佐坝,唱佐坝》《劝孝歌》等多部普法文南词作品。他们多次开展“文南词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义务为孩子们教学。据了解,2016年至今,松峦文南词剧团共进校园开展120余次教学,教会了180名学生传唱文南词。学生们表演的文南词小戏《劝孝歌》,多次在县艺术节获得奖项,并成功入选2023年安庆市青少年戏曲展演暨“戏曲进校园”教学成果展示。
春风化雨,调解纠纷的“解铃人”
“虞书记,贵村刘某某2014年在福建开加工厂的时候,拖欠了我一些钱款未支付。现在就资金多少我们吵起来了,你们看看帮我处理下吧。”洪岭村村民洪某向虞观友电话求助道。
“很多纠纷,都是跟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引发的。这些看似很小的矛盾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就容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就容易转化为治安问题或民转刑案件。”这是虞观友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工作中他也是这样践行的。
接到电话的虞观友迅速与洪岭村党总支书记联合开展调解工作。他们将当事人双方分开,分别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劝解与疏导。对刘某,虞观友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做疏导工作,“您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您不光要支付他之前拖欠的工资还有可能产生赔偿呢,按人家目前的计算方式,也是作了很大的让步的,更何况人家还没要求你赔偿呢!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看到村委会的积极介入,刘某终于同意让步,长达十年的经济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作为一名从事基层工作三十多年的老书记,对于调处矛盾纠纷,虞观友还有自己的法宝。他认为调处矛盾纠纷首先要抽丝剥茧地理清脉络,然后找准相应的厉害关系,有时候当事人的思想钻牛角尖了,正面释法明理是说不通的,这时候就得采用反向思维,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能就会让当事人茅塞顿开,打开“心结”。
率先垂范,学以致用的“带头人”
虞观友始终不忘将“法”字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无论是抓党建,还是强业务,他坚持自觉学法用法,带头践行法治思维处理工作和生活事务。他总是对身边人说“我们只有学法、才能懂法用法”。不光自己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读本,他还经常利用茶余饭后的闲暇时光在“he事点”与村民一同讨论法律知识,扩大了“一人明白”到“一群明白”。
多年以来龙门村始终坚持依法治村,严格落实村民自治村里大小事务,不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财务列支、重大事项、发展党员等各类决策全面公示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高效运行。
“乡村发展和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就像车的两个轮子、鸟的两只翅膀,缺一不可。”虞观友表示,他将继续在法治乡村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着文南词的传承和乡村的和谐发展。(通讯员 虞洪宝 欧长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