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宿松融媒讯 12月19日,高岭司法所组织辖区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会上,司法所所长石金锁通报了“11•15”淮南市寿县朱某某逃避监管失联案件;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还强调了日常报到、“在矫通”APP人脸识别签到、自主学习等事项的重要性,要求矫正对象提高思想认识,端正矫正态度,诚恳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在遇到无法解决问题时,告知司法所共同寻找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和监管制度的认识,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社区矫正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通讯员 唐黄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