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将报国务院审批的用地用海用岛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函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301号)要求,我县组织相关单位制作了需报国务院审批的《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相关数据。《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涉及的范围矢量数据、项目范围线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矢量已经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正在按程序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附件: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范围线内市级、县级规划矢量数据汇交清单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
范围线内市级、县级规划矢量数据汇交清单
市级规划 | 图层名称 |
规划分区 | |
近期重大项目(面) | |
县级规划 | 用地用海规划分区-宿松县 |
洪涝风险控制线-宿松县 | |
近期重大项目(面)-宿松县 | |
重大基础设施(线)-宿松县 | |
重大基础设施(面)-宿松县 | |
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线)-宿松县 | |
用地用海用岛项目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