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长铺程岭联合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长铺程岭联合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松自然资矿出字[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 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相关规定,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宿松县长铺程岭联合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松县人民中路184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安徽省宿松县长铺程岭联合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安徽省宿松县长铺镇及程岭乡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12′26″,北纬30°11′17″。
(四)矿区范围:面积1.792平方公里,范围由27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分别是:
大地2000坐标 | |||||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3341714.63 | 39423652.30 | 15 | 3341114.40 | 39425774.01 |
2 | 3341857.13 | 39424146.29 | 16 | 3341199.62 | 39425521.17 |
3 | 3341569.15 | 39424337.76 | 17 | 3341088.12 | 39425205.76 |
4 | 3341162.62 | 39423958.94 | 18 | 3340773.41 | 39425205.76 |
5 | 3340979.67 | 39424188.08 | 19 | 3340719.40 | 39424348.29 |
6 | 3341373.58 | 39424603.74 | 20 | 3341009.16 | 39423998.56 |
7 | 3341418.59 | 39425046.67 | 21 | 3340641.27 | 39423787.36 |
8 | 3341386.54 | 39425521.17 | 22 | 3340642.33 | 39423657.57 |
9 | 3341662.55 | 39425385.50 | 23 | 3340852.17 | 39423445.94 |
10 | 3341735.44 | 39425521.17 | 24 | 3341135.57 | 39423445.05 |
11 | 3341823.67 | 39426065.33 | 25 | 3341273.83 | 39423656.55 |
12 | 3341656.94 | 39426445.86 | 26 | 3341422.01 | 39423730.56 |
13 | 3341581.25 | 39426508.34 | 27 | 3341577.62 | 39423583.87 |
14 | 3341322.65 | 39426445.86 | 开采标高:+134.40m~+20m |
(五)资源储量:备案的资源储量为5977.87万立方米(16020.69万吨)。
(六)开采标高:+134.40m~+20m。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开发利用方案实施。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正式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九)生产规模:900万吨/年。
(十)拟出让年限:19.5年(含基建期 2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实缴金额),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和企业联合报名。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报名截止日前有被执行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二年以内、有涉黑涉恶记录、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有政府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人须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为六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资格审查
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备案,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期:2021年5月31日9:00至2021年6月29日16:00
(三)挂牌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至 2021年7月14日10:00
(四)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出让文件获取方式: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资料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至2021年6月29日16:00。
(三)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3、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银行保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资料。
七、挂牌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2亿元,增价幅度为 500万元及其整数倍。至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现场实时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买规则》。
八、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在递交申请前须自行到出让采矿权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排水、排污、地质和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竞买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宿松县长铺程岭联合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资料。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特别约定
(一)竞得人成交确认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二)对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土地(林地)使用(征占用)、迁坟、征山(租山)、其他地面附着物补偿、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外受影响房屋的拆迁安置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相关事宜由竞得人商请宿松县人民政府自行解决。涉及拆迁、搬迁等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属地政府的规划执行落实。
(三)出让采矿权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资料费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评估报告)由竟得人支付给编制单位。
(四)竞得人须自建或共建一条连接矿区至王家洲长江水运码头的运输廊道外运矿产品,廊道的规划、选址、建设、使用等相关事项宿松县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建设费用、运营费用及后期养护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该采矿权是为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石料供应所设,需依据统一规划布局在宿松县境内进行深加工,实现“采加一体化”,产品优先保障本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同时销售价格必须接受县物价管理部门监管。
(六)矿山企业开采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税收本地化原则,在宿松县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并在1 年内应自行拆除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资产,出让方不予补偿,采矿权人并应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因国家政策或公共利益需要等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成交的,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挂牌出让成交价20%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宿松县长铺程岭联合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二)公告期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ah.gov.cn/)、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hghj.anqing.gov.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和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1、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祝贺联系电话:0556-7817317 13955643888
2、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友华联系电话:0556-5991151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