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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安徽省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时间:2024-09-20 15:44: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安徽省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5651558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5651558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邮    编:246500

  项目名称:安徽省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陈汉乡、华亭镇

  建设单位: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系现有渠道、渠系建筑物的配套改造,在现有渠道构筑物范围内进行,主要包括渠首工程(广福闸和黄大闸拆除重建)、输配水工程(治理总长度110.5千米,干渠全线达标治理62.03千米,支渠治理16条)、配套工程(支渠进水闸、节制闸、泄洪闸、农桥、渠下涵等)、清淤工程(干渠清淤清障39.9千米、支渠清淤疏浚89.52千米)。工程不新增供水量、灌溉规模,不改变现有灌溉设计流量等,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186.6亩(主要为施工布置、生产生活区、弃土场占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局部工程内容,避让周围生态敏感区;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植被保护和修复、动物保护等措施;实施的涉水工程(如广福闸和黄大闸等),并采取驱鱼措施和围堰挡墙等措施。其中涉及生态红线的广福闸拆建工程不得新增占用生态红线面积,施工时强化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牌,明确保护级别、范围以及主要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围堰选用袋装土围堰,禁止生产、生活垃圾抛洒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干渠施工后应采取底栖动物增殖修复措施,减少工程生态影响。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清淤余水以及经隔油处理的机械冲洗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抑尘;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区、取弃土场、污水处理设施等,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避免对水体扰动和污染。运行期管理所类化粪池应定期清掏,灌区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农田退水应经过暂时拦截缓冲净化后排放。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间应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环境污染;项目不得建设混凝土自拌站,全线使用商品砼;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底泥弃土区应远离居民点,落实除臭措施;维修加固过程中禁止使用V0Cs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等。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应采用低噪设备,敏感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必要时进行噪声经济补偿;运行期泵站采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材料,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

  (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施工弃土堆填于工程规划的弃土场内,采取防流失、扬散措施,后期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物拆除垃圾分类堆放,优先实施回收利用,并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集中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行期定期清理渠道漂浮垃圾和水草。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