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长江流域宿松县废弃矿山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整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长江流域宿松县废弃矿山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整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5651558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5651558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邮 编:246500
项目名称:长江流域宿松县废弃矿山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整改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佐坝乡、程岭乡、九姑乡
建设单位: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品洁智慧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48万元,治理地块3块。其中佐坝乡鑫强建材治理区、程岭乡麻木山治理区系废弃采石场,九姑乡白鹭山治理区系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历史遗留的开采塘口。主要治理方案为通过边坡清理、削坡、厚耕植土、平整复绿、养护等措施,逐步恢复治理区生态体系。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局部工程内容,避让周围生态敏感区;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植被保护和修复、动物保护等措施。工程竣工后,加强对已种植的草本植物进行管护,按期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不设人员临时住所,施工人员均来自周边居民,施工车辆冲洗等用水经临时排水沟收集至沉淀回用洒水抑尘或绿化灌溉,不外排。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间在运输车辆主要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并配套洒水车;临时表土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堆场四周布设喷头洒水;运输车辆覆盖,运输主干线采用高压管网喷淋降尘,其他道路采用洒水车洒水除尘;已平整地块及时采用防尘网覆盖或喷水降尘;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并加强检修和维护,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应采用低噪设备,敏感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必要时进行噪声经济补偿。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表土、废石由场内临时堆场堆存,及时回填;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优先实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