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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视频会议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通讯员 施慧   时间:2023-07-04 16:22:32   

  宿松融媒讯 6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任务的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城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政策解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经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查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解读。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都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够以民事赔偿方式有效弥补行政管理手段不足的问题,已成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了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通讯员 施慧)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