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社局为27名劳动者追回21万元薪金
本报讯 6月初,宿松县人社局联合公安成功处置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27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1万余元。
2020年11月,汪某某等20多名工人向宿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某商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组织业务骨干进行调查处置。经调查询问、固定证据、积极协调,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石某某与劳动者达成支付协议并出具工资欠条,约定于2021年农历春节前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老板还没有把钱付给我们,我们怎么办啊?”2021年春节过后,宿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再次接到投诉电话,办案人员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发现已无法联系到实际经营人石某某。4月19日,县人社局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5月30日晚上,石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其亲属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筹齐,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督下,石某某将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完毕。
今年以来,宿松县人社局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宗旨,严格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4月份,该局还在全局发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倡议,按照“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的理念,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用实际行动解决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扎实的工作赢得广大劳动者的普遍赞誉。 (通讯员 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