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松县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松县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根据《2019 年省财政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安排意见(皖农计财函〔2019〕539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宿松县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运行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资金支持重点
(一)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试点。补贴对象为有机肥生产企业,有机肥原料为粪污且来自于本县畜禽养殖场
(户)。
(二)实施全域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围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设施升级、集中处理、多元利用、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支撑体系,开展各类有效模式的推广和运用。按照三种路径组织实施:一是“截污建池、收运还田”。主要解决中小户或散户养殖粪污处理问题。二是“农牧结合、制肥还田”。主要用于解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问题。三是“异地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1家畜禽粪污异地集中处理中心,对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做到集中收纳、沼电肥一体、产业化利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全域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主体以生猪、家禽、肉牛肉羊等规模养殖场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为重点。已实施过环保减排项目、大型沼气能源项目以及2018年畜禽健康养殖项目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本次不再重复安排。
三、项目申报与审核
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姚松林 联系电话:13865171186)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报告(乡镇政府盖章)
2、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概算、项目进度、效益分析等)。
3、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环评报告(或环评备案、环保审批意见)。
6、土地承包合同及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农业农村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审定结果将在县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项目的组织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2020年8月底之前完成。
五、竣工验收与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工程完工后,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局财务、项目、生态能源、畜牧水产等相关股室开展竣工验收,资金补贴情况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