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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分类实行“证照分离”

【 字体:    稿件来源: 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时间:2021-09-22 16:31:41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加大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力度。2022年年底前,力争在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方案》提出,全国范围内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对“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直接取消审批;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实行审批改备案;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等6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等4项实行告知承诺;对“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认定”等29项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审批材料。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