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用时34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
本网讯:“如果自动履行义务,你只要支付34万余元就可以结案。但如果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你的房子将会被拍卖,到时候你还要额外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以及因降价拍卖带来的损失。”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抓住案件关键,与被执行人陈某算了一笔经济账,陈某随即主动履行了义务,一次性给付了34余万元,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用时34天顺利执结完毕。
2016年11月,罗某受陈某邀约,与几个朋友共同到餐馆就餐。席间,罗某与陈某等人喝了3瓶白酒。返程途中,罗某在路边小便时因醉酒不慎摔倒,致急性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后因医治无效死亡。该起健康权纠纷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后作出判决,陈某支付赔偿款330732.5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但陈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罗某家人遂向宿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2月15日,该案被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电话联系了陈某,陈某表示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又通过系统查询,未发现陈某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的存款。执行法官又找到申请执行人了解陈某的其他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称被执行人陈某在合肥市可能有房产。得知这一线索,执行法官迅速前往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陈某的房产线索进行核实,发现陈某在合肥确实有一套房产,遂依法对该房产登记查封,并来到该房产张贴了查封公告,了解了房产的相关情况。随后,执行法官联系了被执行人陈某在诉讼阶段的委托代理律师,告知了以上执行情况。
联系上陈某后,执行法官与陈某的委托代理人一同为陈某算了一笔经济账:如果自动履行义务,陈某支付约34万元执行款就可结案;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裁定拍卖已被查封的房产,拍卖房屋会在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降价约10%到20%不等,如果一拍没有成交二拍还会降价,并且评估拍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按照陈某合肥房屋的市价计算,陈某不仅要支付案款34万余元及评估拍卖的费用,还须再承担因拍卖降价带来的损失20余万元。按照现在合肥房产限购政策,陈某不具备在合肥购买房屋的资质,一旦该房屋拍卖成交对其带来的经济损失远不止20余万元。
听完执行法官算的经济账后,陈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1月18日,被执行人陈某一次性将赔偿款、迟延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共计34.5万元汇至宿松法院执行账户,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执行款。从立案到执结,这一起涉案34余万元的民生案件用时34天执结完毕。
“一直听说执行难,我这个案件执行标的较大,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本来做好了持久战准备,没想到仅30天左右就全部执行完毕。我除了去法院立案一次、提供财产线索一次,就是到法院全额领取执行款,实在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领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之一罗某南由衷地表达了感激之情。
法官释法:第一,近年来法院的执行力度只增不减,奉劝各位被执行人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后损失会更大。第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法官会积极努力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权利,申请执行人应当主动配合法官,积极提供线索有助于案件的执结。第三,快过年了,再次提醒大家,饮酒有风险,劝酒需谨慎。(肖洁、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