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政策解读(2) | 社会保障
二、社会保障
(四)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根据安庆市政府颁布的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请县政府调整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财政供养标准,并提高低保补差水平。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
(五)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2.指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3.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地区,在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倾斜支持。
(六)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2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
2.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及时做好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七)实行企业退休职工一件事情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推进措施:
1.联合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松分中心印发了《宿松县开展“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并下发各有关单位,同时利用局门户网站、实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多渠道宣传。
2.目前线下已经设置了办理窗口,企业经办人员和群众可前往“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查看办理流程图,领取受理单和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安徽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模块也已经开通,企业经办人员通过法人账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一件事一次办”板块,选择“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事项,勾选需要一次办的服务事项。
(八)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