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正文

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委巡察办  作者:    时间:2025-03-07 09:16:4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定于2025年3月6日至6月20日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对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河塌乡党委及所辖6个村级党组织、汇口镇党委及所辖11个村级党组织。

  县委第三巡察组:龙山街道党工委及所辖5个村级党组织、松兹街道(东北新城)党工委及所辖4个村级党组织、程岭乡党委及所辖8个村级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码上巡察”和信访接待室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和信访接待室地点详见各巡察组公告。

  (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二)“码上巡察”:

  皖事通、学习强国、微信、支付宝等APP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image.png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宿松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