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音响覆盖率,扎实做好国防应急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开始至9时33分结束。
二、试鸣范围
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
三、信号规定
(一)9:18至9:21,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停3分钟。
(二)9:24至9:27,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停3分钟。
(三)9:30至9:3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试鸣期间,请全体居民和外来人员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宿松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