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融媒体中心网络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置规定 (2021年12月修订)
为规范宿松县融媒体中心网络平台举报受理与处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用户权益,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举报受理
1、宿松县融媒体中心各发布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纠错机制,并在宿松新闻网网站下端醒目位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举报事宜,举报电话:0566-7819407;举报邮箱:ahssnews@163.com。
2、宿松县融媒体中心接到群众和网友投诉举报后,将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举报,将及时告知用户处理进度。
3、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大局,不得私自扣压、销毁投诉举报材料,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
二、处置规则
1.违规内容处理:对于涉及违规内容的举报,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屏蔽,确保网站内容的合规性。对涉及违法的内容,将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2.反馈处理: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用户,将提供反馈渠道,及时听取用户意见并改进工作。
三、注意事项
1.举报需提供有效证据:用户在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或链接,以便我们及时核实和处理。
2.鼓励实名举报:我们鼓励用户实名举报,以便更好地保护用户权益和隐私。
3.禁止恶意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或滥用举报渠道的行为,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四、附则
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最终解释权归宿松县融媒体中心所有。
宿松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