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疫情防控】你备好口罩了吗?15类人员必须戴口罩
融媒体讯 当前正值秋冬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在持续,国内局部地区发生聚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10月27日,我县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稍前,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如何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通告。
通告要求,要进一步严格重点人员管理,要严格科学佩戴口罩,要严格落实“一测一码”制度,要严格通风消毒。请广大市民做到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开窗多通风、注意常消毒,按照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通告中特别强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2020)等标准和要求,以下十五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其接触人员;
2.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3.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4.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及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等;
5.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现场采样、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6.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7.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8.铁路、公路、水路客运以及民航、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及乘客;
9.外卖及快递员、邮政投递员;
10.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及饭店、酒店、食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
11.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12.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卡拉OK、健身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13.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幼儿园老师;
14.参加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工作人员;
15.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融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