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个人自我防护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居民个人自我防护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东北新城,县经开区,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华阳河农场,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3月10号市委书记在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关于“加强社会面管控,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的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础、切实巩固疫防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自己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个人和家庭成员日常防护,保持健康生活习惯,主动将防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
二、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广大市民要养成外出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出入公共场所、封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应主动佩戴口罩。对未规范佩戴口罩的群众,交警、城管、市监等一线执法人员和社区干部、志愿者、交通劝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要及时予以提示市民,减少交叉感染。
三、减少人员活动聚集。尽量减少跨县、跨市人员流动,时刻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己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群、宣传车、大喇叭、明白纸、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各类传播媒介,确保通告内容进小区、到楼宇,进行业、进单位,做到到户到人、家喻户晓。
宿松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