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承运“假亲戚” 护航群众安全出行
宿松融媒讯 3月13日凌晨2点,宿松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宿松高速收费站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5座小型客车在出收费站时行迹可疑,执法人员随即上前检查,司机回答是带“表妹”回宿松,乘客解释是搭乘“表哥”的顺风车,“表哥”和“表妹”双方姓氏名谁都不清楚,说明二人并不认识。在对乘客、司机进行了耐心劝解和教育后,乘客承认她和司机并不认识,通过口头约定方式乘车,商定乘车费用,该车所有人张某承认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承运“假亲戚”的驾驶员将依规接受处罚。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擦亮“火眼金睛”,重点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各类“瞒天过海”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护航群众安全出行。
在此,宿松交通执法部门呼吁群众出行注意安全乘车:
1、选择乘坐客运站(点)班车、标识清晰的出租车或合法网约车,拒绝路边揽客车辆。
2、遭遇纠纷时,记录车辆信息,保存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媒体维权平台或法律途径投诉。
3、如果发现乘坐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司机的行为涉嫌违法,可以立即报警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共同净化出行环境。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交通执法部门根据线索立即采取行动查处违法车辆。(通讯员 刘学元)
责任编辑:杨刘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