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调解工作三步走 劳动争议效能优
宿松融媒讯 为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宿松县人社局仲裁院从身边入手,对标先进,强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提升调解效能。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壮大调解员队伍。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乡镇社区、企业、行业协会、机关事业单位、人社系统组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预防和解决劳资纠纷问题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近年来,先后有县人社系统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洲头乡人民调解中心被认定为安徽省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洲头乡人民政府吴强东、孚玉镇人民政府余景珍同志被认定为安徽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加强预防体系建设,完善靠前服务。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县总工会、宿松法院协同开展服务企业活动,聚焦重点用工管理问题,找准难点堵点,通过座谈、宣讲政策、赠送资料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管理中遇到常见问题,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调解服务建设,把握工作准则。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即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律性与事实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对当事人调解工作做到“耐心、贴心、疏心、暖心和责任心”,以案释法明事理,以情动人消隔阂。(通讯员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