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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工作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 王梦梦   时间:2024-12-09 16:04:42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

  根据《宿松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三医联动”机制,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三医”单位选派业务骨干,组成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验收。检查人员分工明确,严格按照《宿松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标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项目内容,从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监测与处置六大模块进行现场核查,形成记录并就存在问题当场反馈。检查中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现场通过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复查。

  下一步,宿松县将继续深入推进“三医”协同治理,开展“规范药房”提升行动,对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进行“回头看”复查,督促其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将在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持续开展,并逐步覆盖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个体诊所、村(社区)卫生室,从而使医疗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提升药品管理质量和水平。(通讯员 王梦梦)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