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城乡居保管理中心来我县开展城乡居保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交流
宿松融媒讯 12月5日下午,太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洪华侨一行4人来我县趾凤乡趾凤村考察交流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共同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新思路。趾凤乡有关负责人参加交流会。
会上,县城乡居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宿松县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背景、补助范围及标准、经办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趾凤乡有关负责人就集体补助资金的落实落地、补助人员的确定、“四议两公开”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说明。双方就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开展范围、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筹资渠道等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场交流学习氛围浓厚热烈。洪华侨主任表示宿松县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工作有很多工作亮点、创新做法,此次经验交流为以后太湖县推进城乡居保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参考,希望两地能够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共促城乡居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宿松县人社局为拓宽城乡居保筹资渠道,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积极探索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做细做实城乡居保筹资的“第三支点”。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托宿松县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调研分析、积极动员引导、分类组织实施,为丰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进行了积极探索,建立起了“因地制宜、权责明晰、筹资多样、程序规范、双向激励”的补助机制,积累了既简便易行、又可持续发展的新经验。截至目前,我县两乡三村已完成村级集体补助缴费工作,开出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补助缴费的“第一单”,填补了宿松县城乡居保制度以来的空白。(通讯员 吴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