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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掏腰包” 群众“得红包”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曹飞燕   时间:2024-12-05 09:27:46   

  宿松融媒讯 近日,趾凤乡南冲村、趾凤村集体补助缴费成功,开出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补助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第一单”,填补了宿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改革领域的空白。

  今年以来,宿松县人社局积极响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的工作部署,努力撬动城乡居保缴费的“第三支点”。为积极推进城乡居保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宿松县人社局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及集体补助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详细规划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工作流程等,按照“民主决策、一村一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开展试点工作。

  经过宣传发动,趾凤乡趾凤村、趾凤乡南冲村、洲头乡乌池村主动申请成为首批集体补助试点村,共惠及1806名居民,补助资金将达到88080元,目前,趾凤村、南冲村补助资金已到账。这一举措既实现了集体补助和政府代缴“两条腿走路”,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续保的经济负担,又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养老待遇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增添了动力。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集体补助实行灵活进出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民主程序后,申请暂停或恢复集体补助。

  下一步,宿松县人社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覆盖全域”原则,围绕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的根本目标,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做细做实,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进行集体补助,促进城乡居保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讯员 曹飞燕)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