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非法垂钓行政争议
宿松融媒讯 近日,申请人吴某某因非法垂钓,被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吴某某认为“首违”不该罚,且处罚金额过高,来到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宿松县司法局一楼)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处罚金额。
受理后,承办人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在申请人对基本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基础上,承办人释法说理,阐明垂钓区域属于禁渔区,且位于江豚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垂钓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流域生态安全等有重大危害,经过耐心沟通解释,申请人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家对长江生态、水生物资源管理的规定,避免在禁渔期、禁渔区垂钓。
下一步,宿松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充分释法说理,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讯员 汪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