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四普”工作完成过半
宿松融媒讯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启动实施以来,宿松县普查队坚持“应查尽查、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工作原则,认真对照普查工作清单、既定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各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村社区为网格,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四普”工作完成过半。
普查过程中,普查员运用RTK、无人机、手持采集终端等专业设备开展勘查、拍照、测量、定位等野外调查作业,对普查对象的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采集和登记,积极征集新的文物线索,发现新的文物点,并结合“三普”资料,对普查文物的地理位置、保护级别、保存现状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全面细致地开展“四普”实地调查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宿松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
截至10月28日,完成了佐坝、孚玉、长铺、高岭、下仓、河塌、陈汉、龙山等乡镇(街道)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和新发现文物点的调查工作。完成了复查“三普”登录点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135处及调查新发现文物数量5处的信息采集录入申报工作,野外调查率达75%,“四普”工作完成过半,全县普查进度在全市后起直追,成功追补普查前期阶段进度缓慢带来的缺口,取得了普查阶段性成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安排从2023年11月到2026年6月。普查范围主要包括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涉及的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等。
下一步,县普查队伍将抓住当前普查黄金期,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精益求精,对复查文物逐一核准,及时补录和更新文物信息,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调查并采集文物基础数据。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前提下,持续跑出文物普查“加速度”,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近190处不可移动文物野外调查任务。(通讯员 刘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