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宿松融媒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宿松法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公开宣判两起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24年4月,陈某某、曹某分别在某水域使用背负式电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经监管部门认定,两人捕捞的方式属于禁用方法,捕鱼的水域均属于禁渔区且系禁渔期。
陈某某、曹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集中宣判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充分彰显了宿松法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蓝天碧水的坚定决心,实现了精准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下一步,宿松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宿松绿水青山。(通讯员 蔡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