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召开肉类产品销售环节监管工作推进会
宿松融媒讯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8月9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宿松县规范肉类产品销售工作推进会。
肉类产品是食品中重要的种类,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规定。食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购肉类产品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索取进货凭证,不得采购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无合法来源的动物肉类。
严格落实肉类产品信息标识规定。销售肉类产品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等具体信息,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严格落实第三方贮存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肉类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贮存服务提供者要如实记录委托方相关信息,贮存肉类冻品时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来源可疑、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市场监管部门将分别向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通报线索,依职责配合打击私屠滥宰、走私冻肉、毒盗猫狗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讯员 吴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