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反查倒追 强化药品网络交易全链条监管
宿松融媒讯 随着高温季节到来,药品网络交易通过快递进行运输、储存,非常容易引发药品安全问题。7月10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在隘口乡一快递点内发现有一箱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处于待配送状态,且在包装上未发现药安封签。该快递点的室温为30摄氏度,湿度60%。按照该药品的存放要求应在25摄氏度下避光保存。该快递点的室温为30摄氏度。属于不按规定存储运输药品。宿松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该快递点立即改正,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药品存储规定加强温湿度控制,确保药品包装完好无损,并要求该快递点退回发货方对未按规定的温湿度运输的药品进行消灭处置。
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有严格的资质要求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除《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外还需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若仅在美团等外卖平台选药配货,可不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在当地药监窗口备案即可。同时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检查药品信息公示制度,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处方药,应在展示页面显示风险警示信息,销售处方药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
药品的物流环节有严谨的操作标准
强化药品运输过程管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包装材料,控制运输过程的温度、湿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此外,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与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使用外卖平台采用外卖配送的,要告知外卖员药品运输注意事项,确保药品能够安全、准时送达消费者手中。
规范药品储存环境。网络销售药品企业应建立符合规范的药品储存设施,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的温湿度、光照、通风等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同时,应加强对药品储存环境的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质量问题。此外,网络销售药品企业还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
“药安封签”制度实现了药品追溯
“药安封签”是一种一次性封口包装件,采用特殊材料制作,由药品网络经营单位在打包药品后粘贴,防止药品在配送过程中污染、丢失或被替换。药安封签上详细标注警示语,购药单位名称、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及药品运输、储存的物流环节都应确保封签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消费者在收到药品时,可以通过检查封签的完整性来判断药品是否被篡改或损坏。封签一旦被撕毁,就会留下明显痕迹。它不仅提高了药品配送的安全性,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
反查倒追强化药品网络交易全链条监管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药品监管模式,通过加强对物流行业中药品运输、储存、配送环节的监管,推行药安封签,强化物流环节中药品储存、运输的监管从而达到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强化药品网络交易全链条监管的目的。
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检查,检查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规范运输、储存、实行“药安封签”。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药品网络销售知识的了解,培养消费者检查“药安封签”的消费习惯,真正做到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通讯员 杨鑫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