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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石倩   时间:2024-06-28 15:14:26   

  宿松融媒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我县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个部分,其中,定额调整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这三个部分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定额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28元。

  挂钩部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23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5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挂钩调整部分见分进元。

  倾斜部分,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3年到达70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通讯员 石倩)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