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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检察:三个“干好”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检察院  作者: 吴丹丹   时间:2024-06-28 15:09:23   

  宿松融媒讯 未成年人检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擦亮“护松苗”工作品牌,6月26日下午,宿松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余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石继军主持。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聚焦办案与监督情况、特色亮点工作等内容,通报了2024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明确提出“三个对标”,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紧紧依靠党组领导和部门支持,全面总结“七个一”经验做法,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爱心妈妈”等,打造“护松苗”未检工作新矩阵。

  张余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出台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下一步检察机关做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督导、监督作用。

  关于如何有力有效、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张余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提高“干就干好”的思想认识。新时代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更大期望,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更加繁重,主导责任更加明确。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必须紧密结合当地情况与检察实际,下大力气抓实、抓好未检工作,确保取得新的成绩。二是拓宽“怎么干好”的思路方法切实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做到规范办案、精准监督;融合“四大检察”职能,建立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的综合履职模式,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的基础上打响工作品牌,形成特点突出、完整规范、具有较高借鉴价值的工作成果。三是深化“合力干好”的协作机制。通过未检办的实质运行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构建以刑检人员为主、各部门联络员为辅的内部合作机制,以一体化办案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领域、全流程的司法保护;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府检联动”平台和相关机制,加强与团县委、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通讯员 吴丹丹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