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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 :“不动产登记+公证”可“一窗办”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司法局  作者: 杨香梅   时间:2024-06-25 16:28:36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县司法局、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的通知》,明确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不动产登记+公证”共享协作机制,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想方设法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人员联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县公证处建立协同合作协议,明确协议办理的业务内容、证书发放方式和领取、费用收取方式等双方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县公证处建立常态联络和定期沟通相结合的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县公证处指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收集、审核把关等工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做好相关登记受理审核登簿、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等工作,实现人员互补、资源共用、效率提升。

  业务联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县公证处采取互设“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窗口等方式,开展线下业务联办。县公证处以出具公证书、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方式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事实认定依据和法律适用参考,从而化解或减轻登记风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县公证处办理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公证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信息联享。县公证处按照公证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验证身份,制作询问笔录,避免后期重复收取和制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审查县公证处报送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审查受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县公证处和当事人。正式受理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办理审核、登簿、缮证等工作,办理结果实时共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县公证处创造条件,打通信息壁垒,做好信息平台改造对接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不跑腿”。(通讯员 杨香梅)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