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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检察院  作者: 高克勇   时间:2024-02-18 11:08:21   

  宿松融媒讯 一直以来,宿松县检察院紧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经济步伐,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积极探索建立跨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牵头会签了长江流域、龙感湖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书》,明确了建立办案信息共享制度、开展专项行动等多项具体协作机制。与江西省彭泽县、安徽省望江县及东至县四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涉长江中下游流域保护跨区域“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打下基础。

  坚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预防污染全面发力,起诉58件100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处理违法对方各类生活垃圾1000余吨,督促整治污染企业6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8.8万余元。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对某公司污染问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优秀案件”。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新试点工作。加大文物和文化保护领域的保护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开展“水资源保护”和“二次供水安全”公益保护专项督查、督促整治相关设施、有效治理水域面积达60余亩。对近年来办理的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对照检察建议及回复内容,通过现场回访及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座谈交流,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认真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及监管工作,有效保证了古树名木安全。(通讯员 高克勇)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