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集中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宿松融媒讯 10月10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召开十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方胜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各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好诉前引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息诉罢访工作,提高司法能力、转发司法作风,把人民群众的感受融入到执法办案中,联系分管工作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
党组书记、院长方胜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要求我们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自觉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大局工作中统筹谋划。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内外协同,多做引导工作,努力取得案件审理的更好效果。自觉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自觉主动将人民群众切身感受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能动司法,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辩证关系,以理度法、以法衡情,让裁判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甘百松说,人民法院作为公正司法的主力军,应该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切实严格公正司法,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法院干警应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把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嵌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用有温度、有力量、有是非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期待。
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学军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统一,深化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把非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前调解力量配置,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业务指导,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础,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对进入司法渠道的,积极运用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等改革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方式化解纠纷,进一步优化纠纷解决机制。
副院长沈成莉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靠实干创造了辉煌的过去,还要靠实干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有“纠纷终结、舍我其谁”的担当。法官办案不仅要有把案子“结出去”的责任,更要有“定分止争”的境界,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把本职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创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绷紧“案结事了”这根弦,不能“我判我的,你执行你的”,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环节、本程序,防止将矛盾上交下移。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自己的“履职清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松涛说,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要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作为党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激情干事创业,积极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坚持心中有责,不断凝聚担当作为的奋进力量。坚持真抓实干,以更加严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法院发展贡献力量。
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组组长罗钧说,作为驻法院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政治忠诚,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开展工作,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案为鉴,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活教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纪检干部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家国说,我们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改善工作作风,要力克“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执行干警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担当使命,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实现司法裁判的合法权益。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要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另一方面依法审慎适用拘传、拘留、失信惩戒、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确保强制措施的采取合法、必要、合理,避免强制措施滥用。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讯员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