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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公开听证 切实保护水土资源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水利局  作者: 殷亚运   时间:2023-04-20 18:19:15   

  宿松融媒讯 4月19日下午,宿松县水利局参加由县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的对某公司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的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县水利局及税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该公司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由分管副检察长胡多青主持。

  听证会上,县检察院书记员宣读完听证会“权利与义务告知”及工作纪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并说明听证议题。县水利局、税务局、公司代表就听证议题发表意见并作出情况说明,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分别提问了解案件情况,并就听证议题进行讨论后分别发表听证意见。

  参加听证的相关人员指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县水利和税务部门在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监管职责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主动履责,确保该项费用应收尽收;该公司要提高认识,更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用。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普法宣传,引导涉案企业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公司代表在听证会上当场表态,该项费用应该缴纳,表示会后将积极筹措资金补缴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用。

  随后胡多青对本次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企业还是行政机关,都要不打折扣地去遵守履行;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各单位履责到位,切实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落实落细本次听证会精神,继续深化与税务部门的合作,认真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监管职责,建立并完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信息实时共享,责任落实到人,将本案应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足额征缴到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费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缴费人的水土流失防治意识以及水土保持的法律意识,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生产、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殷亚运)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