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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联合促和解 纠纷化解释前嫌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检察院  作者: 张剑琴 何秀益   时间:2023-02-22 17:06:31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与宿松县人民法院相互协作配合,成功促成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申请执行监督案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021年8月,阮某承包王某家房屋木工工程,雇请江某从事木工工作。江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案经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阮某应赔偿江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59759.46元。判决生效后,阮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江某遂申请宿松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未查询到阮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于2022年11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江某遂申请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此次事故发生前,双方当事人系共事十几年的好友,因双方之间存在一些误会,导致江某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案涉标的额不是很大,被执行人阮某亦积极配合执行,遂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法院,建议联合促成和解。经检法共同努力,江某与阮某于2023年2月22日达成和解协议,双方重新握手言和。

  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执行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等工作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的方式,成功促成执行和解息诉案件5件。(通讯员 张剑琴 何秀益)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