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2〕660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了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共对代理记账机构3户、行政事业单位2户计5户企事业单位实施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于9月7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查前公示。
本年检查以被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执行情况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以及会计信息质量。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健全,会计信息质量较过去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据统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共计47.33万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代理记账机构
(一)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
3户执行代理记账业务时,填制记账凭证部分未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相关财务人员未签名或盖章。
(二)未对自身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户未对2021年度自身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三)对外提供的会计报告不完整
3户对外提供的部分会计报告不完整,其中2户未提供现金流量表,3户均未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四)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2户未对2021年度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未将相关会计档案归档管理。
(五)收取客户服务费未开具发票
1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收取客户服务费未开具服务费发票。
二、行政事业单位
(一)会计信息核算不实方面的问题
1.费用不实。1户单位未如实核算费用,费用不实10.56万元,为将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直接记入当期费用10.56万元,导致费用虚增10.56万元。
2.所有者权益不实。1户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导致所有者权益不实10.56万元,其中:1户虚减所有者权益10.56万元,为将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直接记入当期费用10.56万元,导致所有者权益虚减10.56万元。
(二)其他违规问题
检查查出其他违规问题36.77万元,其中1户将配置给乡镇的应列固定资产器材35.25万元直接列收列支,未通过固定资产增减核算,并将往来资金0.32万元列财政拨款收入核算;1户将拨入工作经费1.2万元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除上述问题外,受检单位也存在自行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下设置款级科目、账面固定资产总额与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固定资产总额不一致、明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分别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给予了责令调账、责令改正等处理处罚。至公告日止,5户单位进行了整改,金额47.33万元,其中:调账47.33万元。
特此公告。
宿松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